据报道,哈尔滨混凝土商高先生购买的陕汽德龙混凝土搅拌车涉嫌未公告车型,车身出现质量为题,罐体法兰开裂不能继续
施工
2011年7月高先生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一起起送到南岗区法院,法院委托吉林质检中心对高先生所购混凝土进行司法质检。
最终质检结论为:罐体部分没有按照产品公告要求和相关制造标准制造,属于质量问题。
同时由于车体超高,高先生所购车型在施工期间将某广电电缆挂断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结论为:该车违
反《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规定,高先生所购车辆总高度为427CM
,整车超高。
车辆型号:陕汽牌德龙F3000 SX5315GJBJT346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搅拌罐由中集车辆(辽宁)有限公司配套生产)。